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Chapter 4 财政经济工作监督Article 40In force常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决定、《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以及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决定,确定对决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预算调整方案以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重点审查内容。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Article 39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