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Chapter 3 监督的方式和内容/Section 6 特定问题调查Article 62In force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在调查中,可以询问有关人员,查阅有关文件材料,组织技术鉴定。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配合调查委员会的工作,如实提供必要的情况和材料。调查中提供材料的公民要求对材料来源保密的,调查委员会应当予以保密。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Article 61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