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2

In force

专题询问应当坚持问题导向,增强针对性、实效性,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专题询问应当结合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视察报告、专题调研报告或者其他报告进行。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