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常务委员会对下列财政经济工作事项进行监督:
(一)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调整方案、计划调整方案及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政府债务管理情况、金融工作情况、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三)财政经济领域其他重要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