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本省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挥上海合作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等资源优势,加强国际粮食安全合作和贸易。在物流运输、信息服务、市场监管、法治保障等方面,为粮食生产、加工、经营等企业依法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营造良好环境。

本省应当加强省际间产销合作,落实区域粮食安全保障互联互保机制,通过粮食订单收购、政府储备异地储存等方式,促进粮食高效流通和资源优势互补。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