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科技投入,支持粮食领域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加强粮食安全科技创新能力和信息化建设。引导企业发挥技术创新主体作用,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合作研发新技术、新品种,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先进技术、设备的推广使用,提高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和节约减损的科技支撑能力和应用水平。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