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1

In force

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就有关监督事项作出决议。

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决议的执行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