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档案条例/Chapter 8 附则Article 54In force本条例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1996年8月28日天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05年7月19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18年12月14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的《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同时废止。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Article 53Back to full t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