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认真组织实施植树造林规划,落实目标责任制。

植树造林应当遵守造林技术规程,使用良种壮苗,实行科学造林,保证质量。

县级人民政府对当年造林情况应当认真组织验收,核实造林面积。成活率不足百分之八十五的,不得计入年度造林完成面积。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