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本条例所称城市建设管理,是指对城市的规划与建设、市容市貌、城市绿化、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等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监督和服务的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山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