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9
In force燃气企业和非居民用户应当按照安全管理要求,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职责,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对从业人员开展燃气安全、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对充装、经营、使用场所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管控风险和消除隐患。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组织评审、复查。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