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因地制宜建设植草沟、下沉式绿地、地下调蓄池等设施,提高雨水资源化利用水平。

鼓励有条件的农村牧区合理利用雨(雪)洪资源,建设集蓄雨(雪)水工程或者设施,为农村牧区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增加有效水源。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