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档案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建设专业化档案人才队伍。县级以上国家档案馆应当配备与其职责和规模相适应的档案专业人员。
档案主管部门、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为档案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鼓励和支持档案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职业学校设立档案学等相关专业或者课程。鼓励和支持档案馆联合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职业学校、行业协会等建立档案研究平台和人才教育实训基地。
对直接接触档案的档案工作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保障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