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鼓励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社会团体、企业和科学技术人员等通过参与和发起国际科技交流活动、共建研究开发和技术服务机构、承担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和国际援助项目等方式参与全球科技创新合作。

Local Regulations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