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在自治县境内从事森林资源的种植培育、保护管理、开发利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森林资源,包括林地、森林、林木以及依托林地、森林、林木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Local Regulations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