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自治县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教育,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生产农户等应当加强自身管理和诚信建设,为其成员或者社员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等方面服务指导。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

Local Regulations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