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建立、健全农药经营处方制度,实行农药经营告知制度。

农药经营者应当安排有关技术人员为农药购买者开具处方单,并告知农药的名称、防治对象、使用范围、用法用量、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信息。

禁止以赠送、奖励、捆绑销售等方式向消费者提供未取得农药登记证和过期农药产品。

Local Regulations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