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和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等毁林行为。

禁止在未成林造林地、幼林地和封山育林区内放牧、砍柴、狩猎和从事影响林木生长的生产经营活动。

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3,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