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申请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未满六十五周岁;
(二)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
(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和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且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十二分记录;
(四)自申请之日起前五年内无被吊销从业资格证记录;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应当向区行政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区行政审批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参加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客运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十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区行政审批部门依据许可决定向申请人颁发从业资格证。
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3,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