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Amended

省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划定环境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流域、时段,建立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

湘江、洞庭湖等重点流域、区域有关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9,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