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县(区)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养老服务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

市、县(区)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老年健康支撑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组织推进医养结合,开展疾病防治、医疗照护、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市、县(区)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信、公安、司法行政、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商务、文旅、应急、国资、市场监管、体育、医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养老服务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