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虚拟养老院等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养老服务信息化、产业扶持以及科技创新等方面给予政策保障。

支持社会力量建立远程居家照护服务系统,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医、助急等服务。支持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推广智能化家居和智慧健康产品,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务预约、物品代购等服务。

鼓励物业服务人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配置健康管理、人身安全监护、家用电器监控、楼寓对讲和应急响应等智能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