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对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等老年人,根据其照护等级、困难状况等情况,经综合评估后给予相应的补贴。

民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助餐、助医、助洁、远程照护等居家养老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