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特种设备在使用和停用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使用单位应当及时救治、安置伤亡人员,并垫付相关费用。在事故责任认定后,使用单位有权按照事故责任划分对相关责任方进行追偿。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7,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