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5

In force

不可移动文物管理机构、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收藏文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文物安全制度,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配备防盗、防破坏、防自然损坏等设施设备。

承担文物安全直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