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水资源状况和上级节水规划,组织水行政、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能源等主管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节水规划。

节水规划应当包括水资源状况评价、节水潜力分析、节水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等内容。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