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对东庄水库库区周边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负总责;库区周边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库区周边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库区周边的镇人民政府依法做好辖区内库区周边管理的有关工作。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库区周边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制定库区周边协同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库区周边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

市、库区周边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条例,研究制定促进库区周边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库区周边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