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完善立法制度,健全立法机制,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Local Regulations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9,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