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法规案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法规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9,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