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建设,重点建设公众出行信息服务、智能支付、车辆运营调度管理、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置等信息化系统,促进智慧公共交通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8,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