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事关群众利益且可能对社会安全稳定有重大影响的重大决策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实行重大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管理、决策事项,应当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做好宣传、引导和解释工作。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和经济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依法及时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