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研判预警、多元化解等综合机制,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社会治安风险防控快速反应能力。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协调辖区内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各类调解组织等矛盾纠纷化解力量,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组织网格员、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等人员,及时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Local Regulations ·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