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

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抢修抢险队伍,配备必需的设备、器材等,并预先制定各类事故的抢修抢险方案。

从事燃气安全管理、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和维修、瓶装燃气配送、抢修抢险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或者专业知识。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