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管道燃气经营者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业主专有部分的燃气设施需要安装、改装、拆除的,由居民用户承担相应费用。管道燃气经营者为排除用气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居民用户燃气计量表后至燃气燃烧器具前燃气设施修理、上门服务、安全检查、材料更换等,服务成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企业经营成本。物业服务人和居民用户对相关施工作业应当予以配合。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