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开展投资、建设、经营和服务;
(二)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气能力;
(三)对管理的燃气设施进行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
(四)对从业人员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
(五)接受有关部门对经营成本、产品、价格、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六)将年度经营计划及经营情况等报告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他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