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松花江新发饮用水水源实行保护区制度。

松花江新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具体范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

松花江新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调整方案,应当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松花江新发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水质标准的相应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