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开发项目竣工后,开发企业应当依法履行规划、建设、消防、人防等验收或者竣工验收备案程序,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相关工作。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9,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