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健全取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按照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的原则制定饮用水水源取水计划。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