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下列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自治区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作出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本市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三)国家专属立法权以外,国家和自治区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行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6,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