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区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管理。

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财政、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