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支持自贸试验区开展下列国际文化、教育合作交流:
(一)开展音乐舞蹈、文化遗产、艺术展览、文化创意、竞技赛事等国际交流活动,打造多元文化交流平台;
(二)建设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支持文化企业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出口,创新海外推广模式,推动文化品牌发展;
(三)建设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来华留学基地,培养和服务自贸试验区发展需要的国际化人才;
(四)其他国际文化、教育合作交流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