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民政部门主管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养老服务工作的统筹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推进医养结合和老年人健康卫生工作。
医疗保障部门负责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医养结合相关医疗保险政策。
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养老服务相关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养老服务行业协会等群团和社会组织,根据职责或章程,发挥各自优势,做好养老服务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