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支持引进境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或者独立办学,培养高水平的国际化人才。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境外独立办学学校中全职工作的境外人员可以按照规定参加海南自由贸易港职称评审、高层次人才认定、人才工程项目及人才奖项评选等,并享受相关人才服务保障。
支持高等学校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持续招收留学生。支持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知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办专业化培训机构或者开展联合培训项目,培养实用型的技能人才。
鼓励引进国际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及师资力量,设立国际学校。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