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园区打造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示范区,推动人才发展与产业发展相互衔接、相互促进。

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应当在学科建设、专业设置、课程改革等方面与产业需求深度对接,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健全校企合作机制,鼓励企业参与学校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践教学、实习实训等。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