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中小学校应当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开展劳动教育,尊重学生人格,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劳动教育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