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突发事件应对期间,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政府依法采取的各项应急措施,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相应级别的应对工作,并依法给予物资和资金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要求服从政府统一指挥,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下积极配合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依法落实应急预案和各项应急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