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核发牌证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应当进行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检验,并到农业机械管理部门申领牌证后,方可使用。

前款所列农业机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发牌证:

(一)无产品合格证的;

(二)无来历证明的;

(三)不符合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

(四)国家明令淘汰或者报废的。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