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地)散发商业广告、宣传品影响环境卫生的,处500元以下罚款;对组织实施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处3000元以下罚款。
(二)擅自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树木上张贴、刻画、书写、吊挂物品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9,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