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原有居民和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障碍物以及历史遗留砂坑,由自治旗人民政府按以下规定处置:
(一)对原有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调查登记造册后提出搬迁名录,自治旗人民政府制定搬迁计划迁出。
(二)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障的原则,由自治旗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由自治旗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责令设障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自治旗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实施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三)对历史遗留砂坑形成的采空区、危险区,由自治旗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治理修复。
Local Regulations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9,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