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做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一)公安机关负责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防范,对流动人口、烟花爆竹燃放、安防监控等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行为;
(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制定和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三)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对新建小区的规划核实,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改变规划用途、楼顶加层、开挖地下室及其他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
(四)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住宅小区环境卫生的指导和监督,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市政、市容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噪声污染和油烟、废气、污水等违法违规排放行为,违规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行为,占用和损坏公共绿化地及附属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违法违规收费等行为;
(六)消防救援机构负责消防安全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占用消防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物业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生态环境、财政、民政、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国防动员、供水、供电、供气、通信、通讯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